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汇编(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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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提醒函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20xx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中共太原市晋源区纪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谢意,向严于律己、勤政廉洁的广大党员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这合家团圆、举国欢庆的节日里,为有效遏制“节日病”,在此,我们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区党员干部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方式违规收送月饼、海鲜、大闸蟹等礼品礼金;严禁转嫁于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的公款吃喝、高档小区内的“一桌餐”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使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搞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区各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加强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好教育预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向基层推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将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xxxxxxx

监督举报邮箱:xxxxxx

 

                    中共xxx市晋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920        

 


 

20xx年中秋、国庆廉洁过节提醒函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

廉洁过中秋,清风迎国庆。20xx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切实增强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保持防疫警惕。倡导尽量不出行,出行不出省,提倡在省内休息、休闲度假,避免到人员密集的风景区或场所,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周边区域,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或参加大型聚餐聚会,去公共场所做到“常洗手、戴口罩、不扎堆”。

坚决纠治“四风”问题。中秋、国庆作为重要喜庆节日,是“四风”反复反弹、“节日病”易发高发的关键时间节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作风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请示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督管理,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刹住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成立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履行责任不到位严肃问责,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最后,祝愿广大党员干部节日快乐,工作顺利!

 

中共xxx县纪委办公室

20xx913


 

20xx年中秋、国庆双节廉洁提醒

 

在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记初心使命,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问题发生,局党组向全系统发出廉洁过节提醒:

一、严明纪律规矩,廉洁过节

全体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糖茶等节日礼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购物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接受企业宴请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日礼品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私车公养;严禁餐饮浪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行为。

二、模范遵纪守法,文明过节

各级党员干部要加强八小时之外自律,加强自我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散布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不实信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酒驾醉驾、打架滋事及其它违法行为。

三、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平安过节

安全、合理安排节日计划,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遵守公共秩序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控,确保节日安全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营造文明节俭、健康安全、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风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和党纪法规规定的,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职尽责不力、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20xx年中秋国庆“双节”廉洁提醒函

 

20xx年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张掖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你们的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并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谢意!祝愿广大党员干部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中秋、国庆“双节”既是万家团圆、欢乐喜庆的日子,也是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发期。在此,市纪委监委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践行使命,服务群众、促进发展,廉洁过“两节”。

1.不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不违规滥发福利、奖金、补贴或实物;

3.不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安排或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不违规收受月饼及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

5.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

6.不违规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酒后驾车,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

7.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带头不聚集不聚餐,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8.不擅自离开工作驻地,节假日期间外出要严格履行报告手续。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逾规、不越距,清廉过节。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积极主动参与监督,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欢乐喜庆、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xxxxxx

监督举报网址: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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